[size=3]  首先我必须承认我去见小配是抱着一种不健康的想法去的,也可以说成是棉絮的动机不太单纯。
  
  我去重庆的那天,打算在晚上引诱小配,因为她是我的好朋友,而且身材很不错,模样也好。我想和她日一盘,而且觉得理所应当。就像王小波在《黄金时代》中写道:“假如她(陈清扬)想借我的身体练开膛,我准让她开;所以我借她身体一用也没什么不可以。”可惜小配不是陈清扬,不能理解这种伟大的友谊。她没有像陈清扬那么容易就着了道儿,而是安排我跟她男朋友睡一间屋子,自己和一个叫丹丹的姑娘睡另一间。关于这些有一点要补充的,就是小配从来没有说过她已经有主了。不然我也不会想引诱她上帘卷西风床,不过也许我就不会去见她了。这么一说,就彻底暴露出棉絮的流氓本质来。但这不能怪她,只能怪我事先没问清楚。

  我们先到沙坪坝看演出。地点是重大南门外的“造音异代第一现场”,乐队是头天才在成都演出了的英国PUNK乐队“Dogshit Sanwich”。门票20,是小配掏的,之前充当晚饭的咖啡蛋糕也是她付的帐,这说明她还是很够意思的。

  这间在蛋糕店楼上的酒吧很小;来看演出的人很少,其中打扮PUNK的很多、纹身的很多,一起POGO的却很少。大伙儿都非常冷静,我感觉很沮丧,撞了一阵就独自坐在角落里抽起烟来。在“D.S.”街头味儿十足的PUNK乐中,我只能回味一下头天在成都那个一百多人乱作一团的沸腾场面。这时候,我真想马上离开这里,去找我的兄弟们。走到酒吧楼下,抬头望了望,这个城市的夜空被建筑物挤的支离破碎,只剩下脚板那么大一块儿了。

  现在我看着左胳膊上那七处正在愈合的烫痕,还能想起它们的来历和与之相关联的那个让人十分沮丧的扭曲的晚上。具体没什么好说的,当时我很后悔没有跟蝙蝠他们一起走,我不停发短信告诉我的朋友们,我觉得很沮丧,我想跟他们在一起。但是我已经作出了这个错误的选择,就必须进行下去,所以我选择麻人比黄花瘦醉自己。接下来的记忆就只是些泡在酒精里的残片了。我把自己想搞小配的想法当着他们的面说了出来。我和她男朋友互相打了一拳,然后紧紧地拥抱了一下,彼此说了很多肝胆相照的话。为了摆脱那种扭曲的感觉,我采取了更扭曲的方式--把ZIPPO打火机烧烫以后,狠狠的在左胳膊上戳下去。我和丹丹一头一尾的睡在一张床上,什么都没发生。我很彻底的醉了。

  第二天,也就是2004年9月27日,我从宿醉中醒来,小配已经去上班了。我洗了澡,穿上衣服,看了看两个还在熟睡中的孩子,打开门,走了出去。这时我的感觉就像给朋友的短信中说的,只要离开这个地方,就好了。

  我大步流星,头也不回,朝我兄弟们那儿疾奔而去。[/size]

Written on 10月 21st, 2004 , 在路上

[size=3]  虽然我们不太清楚老斯普林离家出走的过程,但都知道其中的原因——他仇恨他的家庭仇恨他的父母仇恨一切正常人应该热爱的东西。不过至于为什么我们的好小伙会仇恨这些,就没人知道了。然而幸运的是,我们还有老再留下的那个箱子,你知道,那简直就是一个百宝箱,有关老斯普林的一切秘密似乎都能从里面找到答案。这次我又找到了一些他的文字,不知道能否解开好小伙的仇恨之秘。

  “我每天怀着愉快的心情回到那个被叫做家的地方,然后带着极度憎恨的怒火冲出去。我想如果有足够的钱,我一定会将一颗复仇的炸弹扔进去!让他们统统见鬼去吧!然后永不回头地走掉。我发誓我会的。

  我坐在这个地方,听到不远处人的声音。我的手很乐意用锤子敲掉他们的牙齿,再扯出舌头,‘咔嚓’,然后用一把锋利的刀子割断他们的声带。那把锋利的刀子就躺在我的书桌抽屉里,等着在割声带的时候,一不小心划破喉咙。

  是的,这一切都只是疯人诳语,就像我的朋克摇滚一样。但是请相信,我只是暂时选择了这种合法的杀人手段。
  
  我躺下了,终于躺下了。躺在一堆自以为是的肉酱里,他们终于都学会闭上嘴不再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我身上了。我尝了尝,就大嚼起来;我闻了闻,便狂饮起来。这些趾高气昂不可一世的东西,我要将他们统统吃掉,拉成大便,让高高在上的命令都他妈滚进阴沟里吧!

  早些时候,那个该死的男人吓唬我,我朝他的肚子上揍了一拳。这个无耻的家伙居然狂吠起来,伙同那个该死的女人用一些形而上的狗屁来污蔑我的品质。我站在那里一声不吭。我明白在这种恶心的闹剧中,貌似真理的恶棍和巫婆总是会取得胜利。所以我只是站在那里,一声不吭。后悔刚才那一下手里没有握着一把匕首。

  更早的时候,我和一个现在得了妄想症的男同学用泥巴炭灰石块把一个现在当了艺术家的女同学家的后花园重新装修了一遍。还是那个恶棍,抓起我就往床上摔。抓起来砸下去、抓起来砸下去、抓起来砸下去、抓起砸下抓起砸下……在恶心的晕旋中,我一直在想:这样下去,究竟是我的骨架先散还是床架先。后来我看书,才琢磨出这个过程的意义:一场早期的暴力美学的启蒙运动。

  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因此如何杀掉那个恶棍并使之成为暴力美学的经典,叫我很是头痛。

  大一些的时候,我把从他们那里继承来的嗜血的本性充分发挥到了比我弱下的人身上。那个恶棍为了保持对外伪善的模样,把我抵在墙上,微笑着把动人的巴掌一下一下扇在我的脸上。当时我很没有出息地哭了,并且十分怨恨他。后来我才恍然大悟,其实自己应该为他和我都是以强凌弱的流氓感到高兴才对。

  王朔说他是一个谁都不怕的流氓。我觉得纯属狗屁!他体会过几十个大孩子在黑暗中围打一个小孩子时那种紧张的快感么?说自己谁都不怕的流氓要么是个瓜娃子要么就是快被砍死了。流氓都是外强中干的懦夫。

  更大一些时,我发育的比那个恶棍还要高出一大截。他不再敢像过去一样随意动用他的暴力,因为我已经建立了一整套自己的暴力美学,并已体会过对抗他时那令人发狂的快感了。很明显,那个恶棍已不占优势了,我的暴力凌驾于其上。

  生活似乎有了另一种意义。

                              斯普林”

  这篇没有注明时间的文字,不知是在他认识我们之前还是之后写的。但这都不重要,我想我们的好小伙当时一定给彻底激怒了。我没去过他家,也没见过他的父母,不好随便给予评价。我只能说能把容易害羞的斯普林惹恼成那样,这样的家庭确实叫人不敢恭维。[/size]

Written on 10月 19th, 2004 , 局外人

[size=3]  2004年9月的某一天,应在重庆的蝙蝠的邀请,我、猴子和怪物决定过去耍一盘。26号怪物因故推迟了行程,而我和猴子先行上路。我们在五桂桥车站门口上了一辆两轮摩托车,加上驾车的票贩子一共三个人,走大街穿小巷,一路风驰电掣。摩托车把惊魂未定的我们载到了一间简陋破败的小茶铺,里面早有几个等待上路的旅客。我和猴子等了大概半个钟头,快到下午一点钟的样子,一辆面包车停在了困惑不已的众人面前,票贩子承诺的“凯斯鲍尔”大巴车呢?面包车载着我们这一帮不走运的家伙,从成大附近一路直奔龙泉而去,在成渝高速公路的龙泉出口处附近,我们下了面包车,又等了一阵子,跟棺材一样的“凯斯鲍尔”才摇进我们的视野。

  众人像越狱逃犯一样冲上汽车,面对满车一脸惊愕的旅客,我们意识到自己遭票贩子烧了--根本没有空位置了。除非你把摆在过道中间的几张儿童塑料小板凳算成是的话。我被估倒塞进后排的一堆人肉的缝隙里,可怜的猴子则一脸无辜的端坐在夹在汽车沙发椅间的小板凳上,不知道这是否勾起了他些许的童年回忆。我俩以及另外几个不走运的家伙就这样憋屈在混乱的空气中,一路颠簸。我感觉到下身被发动机的热气熏烤着,神志不清的竟生出些阳春三月春风暖的意境来。如同旱地里下了一场及时雨,汽车在一个休息点停靠时,后排的几个人受不了挤,纷纷要求坐到小板凳上,这样我和猴子终于得以解脱了。宽宽松松的坐在沙发椅上,我觉得车内播放的音乐似乎也悦耳了许多,还饶有兴趣地看了屏幕上扭捏作态的旷男怨女两眼。汽车继续在高速路上飞弛,沿途景物无甚好描写的,如果你对此有兴趣的话,请参看《毕业前最后的旅行》中的相关资料。

  在距离重庆市大约100多公里的一个停车场,我们这群不走运的家伙又被转上了一辆车顶上堆满了活鸡的中巴车。原来我们乘坐的大巴车是开往永川的,根本和重庆没有一点关系。除非你把行政区划考虑在内。我觉得自己就像生猪一样被随意倒卖,天上果然不会掉馅饼,为了节省20块钱的车费,遭此番折腾实在不值;后来怪物过来时在车站售票口买的车票,居然也是80!除了骂日他妈以外,我和猴子无话可说。这些都是后来的情况,当时我和猴子只能坐在和汽车一样肮脏破旧的沙发椅上,在心里跟拥挤在车顶上的鸡们在享有的空间优势上作一番对比,聊以自有暗香盈袖慰。中巴车在打满补丁的成渝高速公路上摇来晃去,一路开向重庆。
 
  穿过了几条充满幻想的长长的隧道以后,汽车被堵在了陈家坪车站外。道路施工。我趁此机会打望了一下这座蝙蝠老弟战斗了4年的城市,楼房很高,这是为了缩减占地面积;道路很窄,这大概是为了制造交通阻塞吧;摩托车很多,这是缓解交通压力的有效方法(真不晓得中国那么多禁摩城市的头头们是怎么想的),而且这也跟山城难骑自行车的地理环境有关,因此重庆是中国的摩托车工业最发达的城市。在这上面扯了这么一通,是因为我自己酷爱摩托车,所以对不禁摩的城市很有好感,认为这是人性化的体现。汽车好不容易开进站了,我和猴子赶紧冲下车,朝厕所狂奔而去;出来交费,居然一个人要收5毛,这说明了这座城市也有不人性化的地方。在一阵鸡毛和鸡粪的混乱过后,车顶上的鸡们被扔上了一辆某餐馆的小货车。中巴车再次上路,向菜园坝车站驶去。重庆挨着江,水气很重,时至黄昏,天空灰蒙蒙的,与同样颜色的建筑物浑为一体,我们仿佛在阴云里穿梭,小心翼翼地避开凝结的冰山。

  下了车,和来接我的小配她们汇合以后,一起在车站等待来接我和猴子的蝙蝠。此时可怜的蝙蝠已经在从烈士墓开出的公交车上困了3个多小时了,又是堵车,由此可见重庆市的公路交通问题之具体。等他终于解脱出来到达车站了,迎接他的是我俩的一顿乱打,这是我们兄弟之间表达感情的最高方式。由于我要跟小配她们去看演出,蝙、猴二人就先行回西政去了。而我则拖着疲乏的身子开始了这趟爬坡上坎的旅程,饥饿更让我对山城有了一个极为深刻的印象。[/size]

Written on 10月 16th, 2004 , 在路上

[size=3]  每次去斯普林家,都能看到两只猫。不是因为他家爱养猫,而是他们那楼里闹耗子。如果隔上一段日子去看,就会发现其中一只是张新面孔,这是因为原来那只跑丢了。“其实是可以找回来的”斯普林说,“只是根本没有认真去找,因为还有另外一只在。”他说要不是那场该死的少生运动,他家肯定就不止他一个孩子了,那样的话就没谁在乎他丢没丢了。我问他要是两只猫全跑丢了呢,他很惨的笑了一下说,那就不养了。
  
  斯普林跟我说这番话的时候,是在他第37次离家出走未遂以后。我和他坐在一堆废弃轮胎上看到一只在垃圾堆里找食吃的野猫,我随口问了问他家的猫怎么样了,他喝了口啤酒,把瓶子砸向那只猫,没砸准,猫“哇呜”一声,窜进一个洞里。然后他转过脸来,很愤怒地把上述那些话讲给我听。我不知道是因为他家猫丢了这件事本身,还是刚才那一瓶子扔得太失水准,又或是他那总是未遂的出走记录上又增添了新的一笔。但我绝对不会蠢到去问他,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的好小伙已经成了一颗热感红外线式触发炸弹,吹一口气都会爆炸。我可一点儿都不想自己被炸得稀八烂。因为这种死法太壮烈了,而我又不是董存瑞。

  斯普林和老再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喜欢老摇滚。因此当他们发现了这座肮脏不堪的大型垃圾场以后,每次碰到什么扭曲的事情,就会拉着我上那里聊天。如果我提出抗东篱把酒黄昏后议,斯普林就会引用《垃圾场》里唱的,“我们的生活就像一座垃圾场”,然后振振有辞的对我说,反正都他妈是垃圾,这里更直接。这种时候我觉得他很肉麻。后来我们租了间民房在里面排练,去“何莫道不消魂勇的垃圾场”的次数才逐渐减少了。因为房子里有一张宽大的旧木床。据我回忆,刚搬进去的时候,那张床还挺结实,后来经过我们混乱的业余文化生活长期磨练,可怜的老家伙就开始吱嘎作响了。斯普林立刻将其命名为“何莫道不消魂勇的床”,把在床上干事叫作“唱一首《姑娘漂亮》”。这种时候我揣摩连你也想干掉姓何的这小子吧。
  
  关于老斯普林的那37次未遂的出走经历,我们都不了解详情,他从来不告诉任何人。后来在整理那一箱书本时,我找到了一张纸,上面记录着其中的一次出走经历。

  “天空的颜色让人怎么也想象不出已经凌晨2点过了。
   我一个人走,背着两个沉重的背包。一个是军用帆布包,另一个是红色那个。
   脚板很痛,挑破的水泡伙同疲惫一起折磨着我的意志。
   我不断告诉自己:‘就这样,头也不回地,走掉!’
   却又掉转头,沿着已经走出好远的路往回走……
   途中一辆摩托车招呼我,拒绝了,省钱。
   
   在老王窗外犹豫了快一个钟头,终于喊出来的声音竟把自己吓了一大跳。
   没有人。
   找了家网吧坐下,老板带着不确定的口气问我:‘都5点过了,你真的要上吗?’
   昏昏沉沉的屏幕伙同困倦一起压在我的眼皮上。
   到8点过算帐,3元。
   老王还没有回家。
   我坐在门口的破竹椅上,吱吱嘎嘎地昏睡过去……
   一位朴实的农民大娘叫醒我,让我去旁边一间还没租出去的屋子里睡。
   光板儿床我睡的贼香。
   花1块钱买了两个馒头两个花卷。
   吃完坐门口看书等老王。
   分了一块巧克力给那位大娘的小孩。
   遭房东盘问一次。
   
   看他们排练,中途又睡着了(枕着白酒盒子,酒大伙儿分了)。
   请老王吃豆花火锅,8元。突然想哭,受不了了。
   于是,又一次失败的出走。
   可耻!

               斯普林
             2003.6.10”

看完以后,我想起一句话:"痛苦是有瘾的".对于我们的好小伙而言,逃走也是有瘾的.因为它意味着痛苦.    [/size]

Written on 10月 6th, 2004 , 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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